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及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拟启用以下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将启用地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或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经提醒后仍未驶离的。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及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拟启用以下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将启用地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或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经提醒后仍未驶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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