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张显福)近日,龙山县城内两家婚庆公司的代表来到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请求解决双方名誉权被侵害的纠纷。
经了解,案件双方当事人原来合伙经营一家婚庆公司,后来其中一方退出另行成立甲婚庆公司。双方因原合伙期间所创作的作品使用权产生了分歧。甲婚庆公司未经原婚庆公司允许,擅自使用其作品为自己宣传,原公司发现后,在抖音、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嘲讽甲公司的不当行为,甲公司知晓后,亦在网络平台上暗讽原公司,进行反击。两公司针锋相对,矛盾不断升级。
鉴于双方曾共同经营过婚庆公司,均有想挽回受损情面,和平解决纠纷的意愿,龙山县矛调中心安排了一位有经验的退休法官前往主持调解,双方陈述事实,发表了观点,矛调中心坐班律师为双方解答了涉及侵权的问题。两家婚庆公司都认识到自己“维权”方式不妥当,互相在网上诋毁、谩骂不仅不利于纠纷的解决,还会引发法律后果,对公司的声誉和业务造成负面影响,损毁行业形象。通过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同意删除各自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的涉及侵权的不当言论和视频等,消除影响,线下宣传的相关作品也不再展出,并保证后续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