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艺术是城市文化发展的风向标,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建团以来,作为滨州文化急先锋,始终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己任,在重大文化活动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主力军作用。
1、报名:简历(包括个人求职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复印件或图片;文件总大小不得超过5M发至邮箱:)同时,也可到滨州市歌舞演艺有限公司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公司根据报名情况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根据筛选审查结果通知面试和考试时间。
1、舞蹈编导:舞蹈基本功展示;自编作品展示;命题创作:根据抽选音乐进行创作,贴切主题,有时代感。2、舞蹈演员:展示舞蹈基本功;自备舞蹈作品展示;动作模仿。
1、试用期三个月,签订试用合同,月收入不低于3000元。2、试用期满,经公司全员综合考核择优录用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正式录用后,同等公司其他演职员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评定职称并参照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平均月收入4500元以上。
滨州市歌舞演艺有限公司(原滨州市歌舞团)于2002年3月经山东省文化厅批准成立,隶属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12年9月,成为全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院团,正式更名为滨州市歌舞演艺有限公司。建团至今,始终坚持艺术精、专、尖理念,服务社会、立足市场;公司下设策划部、演出部、创宣部、项目部、舞美工程部,参与策划、实施了大量省市级大型演出及活动;坚持文艺与时代同步,不断在文艺创作领域发力,多次获国家及省市奖,其中原创剧目《九色鹿》《兵圣》《“奇”换童年》连续三年入选山东省青创项目,并在保利院线余场,演出足迹遍布全国各省市,在省内专业文艺院团中享有较高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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