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亲返回途中,主婚车过桥时突然“熄火”了,新郎知道是司机为要过桥喜钱故意所为,虽然很生气,但为了不耽误吉时,不得不再掏200元钱。
在江夏工作的湖南籍新郎林先生说,3月16日,他与江夏一婚庆中心签订婚庆服务协议约定,3月18日婚庆当天,由婚庆中心提供两辆轿车,作为娶亲婚车,负责将新娘接到新房。中午12点以前,婚车再将新娘送到酒店的喜宴现场。按婚庆中心要求,林先生当场支付了两辆车共计800元的车辆租赁服务费。
18日上午,婚车接到新娘顺利返回江夏。快到汤逊湖大桥时,司机骆某不停念叨“要过桥了”。林先生还以为是司机好心提醒系好安全带,便连声道谢。没想到,主婚车驶上桥后突然熄火,司机连忙下车打开引擎盖查看,林先生心急如焚。这时,后面一辆婚车的司机告诉林先生,按本地习俗,婚车过桥新人要给过桥喜钱(红包),寓意花好月圆、百年好合。此时已是上午11时,离目的地还了几十公里,时间耽误不得,林先生只好包了两个百元红包给两个司机后,婚车才重新开动。
事后,林先生越想越气愤,且不说冤枉多花了200元钱,婚车中途“抛锚”让小夫妻感觉“不吉利”。在工商人员调解下,婚庆中心退还了林先生200元过桥费,另赔偿300元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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